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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813467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中假劣药相关条款的主要变化及对执法的影响研究(2)
http://www.100md.com 2020年9月1日 《中国药房》 202017
     KEYWORDS Drug Administration Law; Newly revised; Counterfeit drugs; Inferior drugs; Definition; Penalty provisions; Identification basis; Law enforcement; Safety of drug use

    《药品管理法》[1]是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我国第一部法律位阶的药品管理基本法。此后,《药品管理法》先后经历2001年的修订、2013年和2015年的两次修正。2016年,国务院将修订《药品管理法》列入立法项目,自此,《药品管理法》进入新一轮全面修订周期。2019年8月26日,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2]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以立法助推改革,以法治保障民生,以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为立法目的,在保障公众用药权益、激励产业创新发展方面必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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