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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生育 人类社会的痛
http://www.100md.com 2003年4月11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1931期
     最近,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了《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规定指出: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应由实施机构三人以上的专家组集体审核。经诊断确需终止妊娠的,由实施机构为其出具医学诊断结果。承担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务人员,应在手术前查验、登记受术者身份证以及医学诊断结果或相应证明。终止妊娠的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那么,这一规定出台的原因是什么呢?

    10多年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攀升,据统计,平均每年男性要比女性多增75万人。究其原因,与人们擅自“选择性生育”有关。一些人为了达到生育男孩的目的,纷纷借助现代医疗设备和技术进行胎儿性别鉴别,如胎儿是男性则保留,如胎儿是女性则选择流产或引产,最终造成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给全社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当然,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为遏制性别比失衡趋势,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杨魁孚曾向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递交提案,建议修改《刑法》,对滥用职权为孕妇做B超等胎儿性别鉴定的医生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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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思想观念陈旧

    
大家都知道,人类社会应维持一定的性别比,以避免男女人口失衡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有关人士认为,个别地区出现人口性别比例失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传统观念的影响是最主要的原因。出现选择性生育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传统观念中浓厚的重男轻女、男尊女卑色彩。数千年来,我国传统的生育观念一直宣扬“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人们普遍有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的传统意识。目前,在一些大中城市,人们对“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等传统生育观念的认同程度较低,而更关注其生育孩子给人们带来的生活情趣和精神意义,特别是年轻一代和受教育水平较高的群体对传统生育意义的排斥程度显著高于其他群体。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传统生育观念中“养儿防老”,即在经济上主要依赖于子女的养老方式,对城市人群来说,已不是主要的养老方式,精神与情感的寄托是现代人生育观的最重要的意义,反映了人们对家庭生活质量更高层次的要求,市民对社会保障制度和家庭养老功能的社会化的期望很高。而在我国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做农活需要壮劳力,社会保障制度相对滞后,人们担心的养老问题没有得到切实保障。因此,要控制选择性生育的局面,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应对此给予积极的解决,这也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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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统“传宗接代”的生育观念的纠正,“男女平等”的现代生育观念的确定仍需要长时期的工作和努力才能实现。调查发现,提高人们的受教育水平是生育观念转变的有效途径,国家要采取积极措施鼓励适龄儿童上学,有条件的要多读书,女童的入学问题更要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2.高科技的无奈

    
现代医学、遗传学技术的进步,正好为那些希望进行选择性生育的人提供了技术条件。例如,羊水胎儿脱落细胞培养染色体核查、羊水胎儿脱落细胞X染色质检查、手指血杆状细胞鼓体检查、B超等技术,均可早期鉴定胎儿性别,进行性别选择;而用碱性溶液改善阴道环境则可提高男婴受孕比率。以B超为例,不少地方花万把块钱就可以很随便地买到一套B超设备,一些医院和个体医生便借此敛财,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人们无奈地看到,高科技成了选择性生育的“工具”。三部委《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就是要对于那些掌握可能被利用于不正当的目的、对人口管理或生育政策的贯彻产生消极影响的生育技术的医生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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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性别比趋高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一系列难题

    出生婴儿的性别比以及随后各年龄段人口的死亡率共同决定了一个人口群体的性别构成,它直接影响着婚姻、家庭的形态和结构,如果出生性别比异常升高,不但对人口结构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同时也将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男性婚姻竞争因此加剧、婚配失当、人口拐卖、性行为错乱等,影响社会尤其是婚姻的稳定。某些男性人口明显高于女性的地区,男女性别比所带来的影响已有所显现,一些年龄较大、身体不好、文化水平低、家庭经济困难的男性,已经难以在当地找到合适的伴侣,不得不到其他相对更落后的地方去寻找。

    出生性别比居高不下的更大忧虑还是在未来。一些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不无担心地说,出生性别比一定程度的升高除了对人口再生产有影响外,更主要的影响是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是婚姻问题。10多年来出生性别比升高的积累效应已经显现出来。如果偏高的出生性别比不能得到有效遏制,男性过剩的婚姻挤压会越来越严重。性别比失衡对一夫一妻制家庭来说,是一股外来的冲击力。随着婚外恋、第三者插足增多,离婚率持续上升,传统家庭的稳定受到威胁。社会刑事案件增加,基本消失的买卖婚姻、童婚交换、拐卖妇女等重又抬头。如果出生性别比升高得不到有效纠正,便会更多滋生这些不道德的和丑恶的社会现象,家庭和社会不稳定风险系数增大。性别比失衡带来的另一难题是就业。男性比例过大会导致劳动就业变得更为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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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立法解决性别比失衡的问题

    广东省对出生性别比失衡问题的关注是比较早的。去年7月22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高票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规定:“经批准生育,怀孕后无特殊情况未经县或者不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部门批准,擅自引产的,不再安排生育。”条例还规定:“对无特殊情况要求实行引产手术的,施术单位必须查验其县或者不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方可终止妊娠。”对此,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副主任李焕新曾解释: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利用B超等科技手段鉴别胎儿性别实施引产的行为。广东以立法形式控制婴儿出生比例失调问题,开全国先河。

    建议各级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从政策上对无男性继承人的家庭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参加社会保险,解决其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对违反法规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单位、有关医生及孕妇家庭进行惩罚,努力把偏高的出生性别比降下来。

    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为随意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单位和个人敲响了警钟,再如此胡作非为,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制定法律、法规等手段,必然会使偏高的出生性别比降下来。, http://www.100md.com(韩晓英)